| 公告详情 | 
 
 
 | 公示标题 : | 
 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能消杀机器人服务项目中选人公示 | 
 创建日期: | 
 2022-08-08 10:01:53 | 
 
 
 
 | 是否终止: |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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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能消杀机器人服务项目    |      |    中选人公示    |      |    按照比选文件载明的方法和标准,本项目比选结果如下:    |      |    序号    |      产品    |      中选人(按综合排名排序)    |      中选人数量    |      |    1    |      2022年中国电信上海公司智能消杀机器人服务项目    |      上海兢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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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1日,共4天。    |      |     公示期间,参选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中选人有异议的,可向比选人提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参选人或与参选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签署异议人的真实姓名,并写明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公示期内提出;   (6)书面异议材料加盖单位公章后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提交。    3.异议人对其他参选人的参选文件内容提出异议的,应说明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比选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进一步明确或补充的,异议人应按要求进行明确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属于以下两种情况的,比选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上述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投诉处理或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责任。    |      |    联系方式:    |      021-62261171    |      |    邮箱地址:    |      nichengbin.sh@chinaccs.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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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比选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互联网部    |      |    202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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