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
采购公示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余德英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 采购公示编号: | SCDYLYCGGS2023051902 | ||||
采购公示开始时间: | 2023-05-20 09:00:00 | 采购公示结束时间: | 2023-05-22 23:59:59 | 终止: | 否 |
采购公示正文 |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余德英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余德英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租赁余德英等7处房屋采购项目包括: 房屋1:仁寿分公司拟租赁位于仁寿县文林街道富强街上城南苑楼面用于基站,面积为15平方米,租期为5年(预计时间2023年6月30日至2028年6月29日),预估租金含税金额27000元人民币。供应商:余德英。 房屋2:仁寿分公司拟租赁位于仁寿县宝飞镇象寨村场地用于象寨OLT运行,面积为5平方米,租期为4年(预计时间2023年5月31日至2027年5月01日),预估租金含税金额9600元人民币。供应商:龚小丽。 房屋3:仁寿分公司拟租赁仁寿体育场用于基站,面积为30平方米,租期为3年(预计时间2023年6月16日至2026年6月15日),预估租金含税金额33440元人民币。供应商:朱立康。 房屋4:洪雅电信分公司拟继续租赁洪雅县中保镇义公6队96号房间作机房用(义公机房) 2、租期3年,时间从2023年7月1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3年租金含税价格15510元,新签合同生效后在3个月内一次性付清,所开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供应商为:陈学有。 房屋5:东坡区分公司租用眉山市东坡区阳光森林半岛小区8栋绿化带位置的部分地面场地作为移动通信系统基站使用,租期五年,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8]年[6]月[30]日止,预估租金含税金额25200.00元,租金 按年支付,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供应商:眉山市阳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6:东坡区租用眉山市东坡区众和铭座小区5栋2单元的楼顶指定位置作为架设通信设施和安装相关设备使用,,使用面积为[ 10 ]平方米,租赁期为[ 5]年,自[ 2023 ]年[ 7 ]月[ 1 ]日起,至[ 2028 ]年[ 6]月[ 30]日。,预估租金含税金额20400.00元,租金 按年支付,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供应商:四川成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房屋7:东坡区租用东坡区一品台B区 ]的地面用于建设电信通信相关设施设备等,使用面积为[ 20 ]平方米,租赁期为[ 5]年,自[2023]年[7 ]月[ 1 ]日起,至[2028 ]年[ 6]月[ 30]日,预估租金含税金额45600.00元,租金 按年支付,对方提供增值税普票。供应商:王仕均,身份证:51122198105135157。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因本项目涉及的上述房屋租赁只能向当地唯一的房屋所有者采购,符合电信集团《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号)》中单一来源采购二十种情形的第12条之规定市场垄断或服务供应来源唯一,该项目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故采用单一来源(公示)方式采购。 三、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仅在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2023年5月20日至2023年5月22日,共3天。 四、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电话:18990330155 邮箱:18990330155@189.cn 地址:眉山市三苏大道东段27号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请以书面形式签字或加盖单位公章,以纸质文件或电子扫描件的方式向采购人提出。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眉山分公司 日期:2023年5月19日 |
文章推荐:
民丰县人民检察院关于其他信号源设备的网上超市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中国通信建设北京工程局坦洲镇联一村信息通信新基建光纤融合网项目的采购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