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西盟分公司2025-2027年员工搭伙食堂服务项目公开谈判公告(二次)
中国电信西盟分公司2025-2027年员工搭伙食堂服务项目(项目编号:【YNJZWJ20251125004】),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普洱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谈判。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安排,拟开展中国电信西盟分公司2025-2027年员工搭伙食堂服务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 采购内容:员工食堂搭伙服务。
1.2.2 份额划分:不划分。
1.2.3 技术规格或标准:参本项目技术规范书。
1.2.4 规模数量:工作日约30人,一日三餐。
1.2.5 交货期或服务期限:18个月。
1.2.6 服务地点:普洱市西盟县。
1.3本项目报价要求:多次报价,根据应答文件提供的《服务方案》+最终次报价为评审依据。。
1.4 本项目限价要求:本项目不设置最高含税单价限价。限合同金额价税合计[43.20]万元。
1.5谈判人数少于两人时,继续谈判。当仅有一家符合资格的供应商时,现场转为直接采购。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由工商部门核发的已加载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扫描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应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应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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