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025-2026年度武隆分公司无线小微工程施工服务框架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XJJ-3F-20250258),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武隆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鼎信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重庆市武隆区。
(2)项目规模:本项目拟采购金额为30.00万元(不含税),结算以订单金额为准。
注:本次框架采购标的为采购人预计在需求期内可能发生的项目,并不作为采购人向供应商作出的具体项目的承诺。如供应商不同意此条款,则供应商应书面告知采购人,并退出本项目的响应。
(3)协议有效期:
双方同意由卖方和/或供应商作为买方和/或采购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的期限(有效期)为本协议生效之日起满1年。如在有效期内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有效期在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提前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有效期内如未发生以上任一情形,则有效期于届满后自动延续至以下任一日期到达时终止:
①买方与卖方就下一批[/]及相关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②买方就再次采购[/]及相关服务发出中标结果通知书之日;
③因卖方违约,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④供货份额使用完毕之日;
⑤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日。
(4)工作范围:包括无线网建设、有线接入网小微场景,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具体工作内容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标包划分:本想不划分标包。
(2)采购内容:
无线小微工程施工基准价 | |||
序号 | 设备 | 新建 单位:单位:元/台(处) | 拆除 单位:元/台(处) |
1 | 覆盖宝 | 50.00 | 10.00 |
2 | 小功率一体化皮基站 | 50.00 | 10.00 |
3 | 瓦级RRU(5KG) | 400.00 | 100.00 |
4 | 直放站(近端机) | 200.00 | 100.00 |
5 | 直放站(远端机) | 400.00 | 100.00 |
6 | 室外型大功率皮基站 | 400.00 | 100.00 |
7 | 室外型天线 | 700.00 | 200.00 |
8 | 普通室内天线 | 200.00 | 100.00 |
9 | RRU安装 | 400.00 | 100.00 |
10 | 支臂安装 | 300.00 | 100.00 |
11 | 抱杆安装 | 300.00 | 100.00 |
12 | 水泥基座 | 500.00 | / |
13 | 安装电表(转供) | 100.00 | / |
14 | 安装空开 | 50.00 | / |
15 | 布放电源线(300米以内) | 300.00 | / |
16 | 安装地网 | 1000.00 | / |
接入网小微工程施工基准价 | |||
序号 | 设备 | 新建 | 拆除 |
1 | 分光器安装、千兆分光器升级 | 30.00元/个 | 15.00元/个 |
2 | 12以下光缆布放(500米以下) | 500.00元/段 | / |
3 | 12以下光缆布放(500米以上) | 1000.00元/段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基准单价,详见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供应商在基准单价的基础上报一个折扣系数,折扣系数不得高于100%,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项目响应。
2.1.3不允许联合体参加响应。
2.1.4供应商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相应通信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企业名称为供应商单位名称),提供相应证书扫描件,评委有权对相应证书进行核验,如存在不实不予认可。
2.1.6资质: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施工综合资质,提供清晰、完整、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扫描件。已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规定取得新资质证书的(在2020年11月30日之后),应提供相应等级的最新资质证书扫描件。
2.1.7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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