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用于公开询比资格后审)
本询比项目为中国电信海安分公司低空设备采购项目(ZWK256038)(项目编号:【2025】JS15717),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海安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一事一议采购,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海安分公司低空设备采购项目(ZWK256038),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项目情况:本项目为中国电信提供低空设备采购等服务,详细技术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2)项目预算:含税419760.00元
(3)实施地点:海安
(4)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和中国电信相关规范要求
(5) ★供货期: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交付并完成调试投入使用)
★质保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6)是否划分标包:不划分标包
(7)成交人数量:本项目成交人数量为1个,份额100%
序号 | 标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品类编号 | 数量 |
1 | / | 系统集成服务 | CP01720 | /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19760.00元(含税),其中设备费部分含税限价为359340.00元,服务费部分含税限价为60420.00元,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或高于设备费部分限价的或高于服务费部分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询比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含有企业基本信息的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符合本项规定,并在询比文件中填写完整的《供应商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特定关系信息收集表》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增值税发票:供应商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或者承诺成交后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国家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文件或国家税务总局电子税务局官网查询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或提供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
2.1.5承诺书:供应商须承诺,合同签订时须如实填报《中国电信江苏公司供应商单位法人、股东、监事信息表》、《供应商关键人员重要亲属在江苏电信工作信息登记表》。不得瞒报误报、弄虚作假,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2.1.6代理商要求: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时,须提供投标产品(无人机)制造商提供合法代理授权书。若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响应,则响应无效。如若不同代理商所代理投标产品为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对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的代理商将全部响应被否决,需提供授权书并加盖单位公章(制造商可不提供)。
2.1.7业绩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承担本次项目的能力,提供自2022年01月01日以来(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框架合同以发票时间为准)签订的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40万元(含)人民币(与本项目相关的业绩证明文件),如为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如为框架合同,须提供合同文本关键页以及对应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关键页内容须含合同首页、合同签章页、金额页)(实际合同金额以发票累计金额为准,开票日期应符合逻辑)
2.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 [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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