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黑龙江电信2025年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5G行业应用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5-1751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提升黑龙江电信的数据安全、5G行业应用安全的工作质量和水平,落实工信部、通管局、集团等上级监管单位安全考核要求,应对日益严竣的安全形势,通过引入专业的数据安全服务团队,配合自身技术人员面向黑龙江电信业务、系统提供数据安全、5G行业应用安全技术支撑,确保黑龙江电信业务系统始终处于高效稳定安全运行状态,为各类客户提供更加优质的服务。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序号 | 服务类型 | 服务内容 | 数量 |
1 | 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服务 | 针对企业核心/重要数据承载系统开展评估 | 4个 |
2 | 对标年度考核要求抽选一定比例的一般数据承载系统开展评估 | 6个 | |
3 | 5G行业应用安全评估服务 | 针对5G行业应用,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 | 1个 |
4 | 针对5G行业应用,从典型应用场景、通用安全、专网安全、关键技术安全、安全保障体系等多维度开展评估 | 1个 | |
5 | 咨询、培训服务 | 提供针对互联网新技术新业务安全评估、5G行业应用安全评估、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相关工作的咨询、培训服务,其中咨询服务需要2小时内回应,培训服务至少3次 | / |
黑龙江电信2025年电信领域数据安全风险评估及5G行业应用安全评估服务项目,项目预算金额为550000元人民币(不含税)。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成交人数量为1个。
签约方式为与成交人签订一事一议单项合同;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安全评估工作应在接到委托规定时限完成,根据服务范围和事项本次评估服务时间为10自然日;服务地点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不含税550000元人民币,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应答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2供应商应为采购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或承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供应商须具备中国网络安全审查认证和市场监管大数据中心(原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颁发的信息安全风险评估证书三级及以上。
2.4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09月2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2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09月2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1)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3.资格审查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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