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停车智能系统采购项目(ICT)】(项目编号:【WY-20250608-001】),采购人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为【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停车智能系统采购项目(ICT)。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停车智能系统采购项目(ICT),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规范书。
1.2.2项目规模:总预算金额约为45.36万元(不含税)。
1.2.3★项目地点:泰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1.2.4★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1.2.5★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完成本项目。
1.2.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的质量标准。
1.2.7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3本项目成交供应商数量:1个,成交份额100%;
序号 | 标包名称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项目地点 | 质保期 |
1 | / | 集成服务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泰州市(采购人指定的任一地点) | 自验收合格之日起3年 |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45.36万元(不含税),设备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15.93万元(不含税),服务部分最高响应限价为29.43万元(不含税),供应商响应报价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对于营业执照未能显示注册资本金额的,供应商应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显示经营范围、注册资本等信息)网站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需显示网址,并加盖公章)。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XX月XX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XX月XX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XX月XX日起)[响应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
文章推荐:
第十三师新星市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一标段)新疆人才公寓及附属配套用房(一标段)建设项目塔吊基础材料招标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