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GZC01-中国电信研究院2025年NTP高精度同步设备测试仪租赁(重新询比)询比公告
本询比项目为25-GZC01-中国电信研究院2025年NTP高精度同步设备测试仪租赁(重新询比)(项目编号:ZB-14-04D-2025-D-A08618C01),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采购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比,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询比响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
(1)到货地点:广州市中山大道西109号;
(2)★到货及安装调测进度: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货并完成安装调测;
(3)★租赁期:自租赁物到达并安装调测完毕可正常使用之日起45天;
(4)预算金额:94,500.00元(不含增值税)。
1.2. 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采购内容:完成NTP高精度同步设备测试仪租赁
序号 | 租赁物名称 | 租赁物详细配置 | 数量(台) | 租赁期(天) |
1 | NTP协议高精度测试仪 | 1.内置高精度铷钟,支持GPS/北斗等GNSS授时模拟器对频率与时间的无损授时,仪表频率和时间工作稳定,测试精度高,优于 5ns; 2.支持2个NTP 物理通道,并支持32个虚拟通道,可以同时测试34个NTP协议通道,支持对NTP设备多路同步精度测试; 3.仪表支持1G/10G 光接口、100M/1000M电口NTP 时间测试,支持10M接口精度输入与输出测试;支持 NTP 协议与 SNTP 协议 V1/V2/V3/V4 版本测试,满足 NTP 协议报文抓包分析与校验; 4.支持 NTP 精度的实时图形化显示,支持7x24小时长期测试,测试数据保存在仪表,可保存测试原始数据,并做离线的分析,标准报告生成。 | 1 | 45 |
2 | 卫星授时模拟仪 | 1.支持对 NTP 高精度测试仪表卫星授时模拟输入,输出频率和时间满足 NTP高精度时钟仪表正常使用; 2.支持北斗和 GPS 所有频点和授时功能,可以模拟单模式下卫星授时与同时授时混合使用模式,支持功率电平小于-133dBm,支持10M、1PPS 接口,卫星信号 RF等接口; 3.支持对 NTP 同步设备卫星接收机授时能力、接收灵敏度、GNSS 捕获灵敏度等测试,支持卫星接收机接收/捕获灵敏度优于-133dBm测试要求; 4.支持随意设定经纬度、卫星颗数、角度等卫星摸仪器支持随意调整时间并进行授时测试,支持周秒跳变、闰秒等授时信号设置与测试 | 1 | 45 |
具体详见询比文件《附件:需求说明书》。
(2)标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处理措施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响应限价,最高响应限价为人民币94,500.00元(不含增值税)。供应商价款(不含增值税)高于最高响应限价的,其响应将被否决。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
2.1.1.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响应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响应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询比项目响应。
2.1.3.本次询比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2.1.4.供应商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供应商为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须提供其为本次出租物的制造商的声明(格式自拟)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2)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为本项目所出具的唯一授权委托函及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若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和其授权委托的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则制造商和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如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就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同时授权委托两家或以上代理商的,则所授权委托的所有的代理商的响应无效,其响应将被否决。
(3)供应商为非仪表(或设备或系统)制造商但自有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供应商:须提供所出租的全部仪表(或设备或系统)的原值证明。
备注:原值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购销合同、发票扫描件、海关进口货物报关单扫描件、清单等证明材料。如供应商填写报价表的仪表/设备/系统原值的值与其所递交的原值证明的值不一致,以原值证明的值为准(如原值证明为其他外币的,按照响应文件截止递交之日中国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
2.2. 响应产品资格要求
响应产品所涉知识产权应保证不存在权利瑕疵,不侵害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任何形式的合法权益,并提供《知识产权不侵权承诺函》。
2.3.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响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2年6月13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成交、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20年6月13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询比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询比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询比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13)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询比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供应商及其响应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17)法律法规、询比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响应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4.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2.5. 询比文件中标识★的条款,均为实质性条款,供应商任何不满足实质性条款的响应文件均将被否决。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询比文件第三章评审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询比文件的获取
4.1. 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6月5日08时30分至2025年6月9日17时30分。
4.2. 询比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询比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供应商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供应商注册。
4.3 获取本询比文件不收取费用。
5. 响应文件的提交
5.1.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2025年6月13日09时00分。
5.2. 电子响应文件的提交方式:【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响应文件提交,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上传。供应商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询比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响应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启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邀请响应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供应商注册
6.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供应商,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询比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加询比响应的潜在供应商须提前办理CA证书,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首页操作指引-CA办理。
6.3. 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56107929 /010-5610788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询比公告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研究院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109号
联 系 人:曹经理
电话:020-38639695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北路423号远晖商厦8楼
邮 编:510610
项目负责人:宋晋刚、刘玉凤、田时启、章纯、冯靖圆、李倩、钟龙华、李科、何卓诚
联 系 人:何卓诚
电 话:18122768378
电子邮件:hezc@gcbidding.com
开户名: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3110910037672508618
8.2. 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采购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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