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分公司与醴陵市王仙镇黄沙乡杨林村刘老二组(刘春)租赁合同, 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醴陵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 采购内容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对醴陵市王仙镇黄沙乡杨林村刘老二组(刘春)租赁合同。
二、 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根据《关于印发中国电信湖南公司采购管理实施细则(3.0版)的通知》(中电信湘[2017]101号)第三十九条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单一来源采购:......(五)非工程建设项目的物资或服务,涉及企业秘密等其他不适宜通过竞争方式选择供应商的。......的规定,经相关审批流程,现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三、 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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