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集成服务项目
(采购编号ICT2024-503)
询价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集成服务项目(采购编号ICT2024-503),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本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询价,特邀请具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天翼云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常州地区、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常州地区2024-2025年度DICT系统集成和服务项目集中资格预审项目合作伙伴资格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与询价应答。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采购内容:屏蔽仪系统集成。
1.2 工期:合同生效且符合进场条件后10天内。
1.3 整体项目质保:3年
1.4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涉及分包。
1.5 实施地点:常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6 最高限价: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49300元人民币(含税),其中增值税税率13%最高限价为49300元,应答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否决其应答。
本次询价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交货期及交货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产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 交货地点 | 交货期 |
1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详见采购文件 | 常州市 | 合同生效且符合进场条件后10天内 |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供应链系统(CTSC)(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ctsc-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2 供应商须提供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惩戒黑名单;
2.3 供应商须能够开具满足采购人需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4 供应商在中国电信MSS合同系统中的信用管理模块中无违规失信信息。
2.5 供应商不得存在情形
2.5.1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10月1日起)[应答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10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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