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信链(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10%股权 | 项目编号 | G32024SH10001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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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底价 | 42万元 | 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4-06-13 | 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7-10 |
所在地区 | 厦门市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委托会员 | 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交易机构 | 项目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部门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标的企业名称 | 信链(厦门)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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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注册地(住所) | |||
法定代表人 | 注册资本(万元) | 300万元人民币 | ||
经济类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经营规模 | 微型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MA350PAGXJ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软件开发;数字文化创意内容应用服务;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大数据服务;人工智能公共数据平台;数据处理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科技中介服务;商务代理代办服务;区块链技术相关软件和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 否 |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 否 | |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阿米云(厦门)科技有限公司 | 70 | |||
阿米云(厦门)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 | |||
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10 | |||
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 | ||||
2023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46.59 | 31.22 | 30.7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44.82 | 56.68 | 488.14 | ||
审计机构 | 厦门泓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2024年04月30日财务报表 |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24.15 | 9.33 | 9.23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578.6 | 212.12 | 366.48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天翼爱动漫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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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住所)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所属行业 |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50200302898549M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91110000100017707H | |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 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新国脉数字文化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日期 | 2023-08-24 |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决议文件名称 | 国脉文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纪要(国脉文化纪要〔2023〕50号) |
交易条件 | 转让底价 | 42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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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下,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2.6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做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按规定无息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本项目涉及到对产权标的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未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情形,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含行使优先购买权的主体),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的竞价方式,经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体在竞价专场对其他竞买人的竞价结果表示行权意见后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受让方被确定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 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 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 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或的; 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条款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书面承诺:①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②同意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产权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③同意在股权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全部支付完毕后,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④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并经转让方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⑤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将自行办理股权变更手续,转让方只提供必要的协助;若非转让方原因导致无法办理股权变更手续的,受让方须承担全部责任及后果。 6、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递交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交纳保证金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金额(万元) | 请参考来源网站 |
交纳时间 |
信息披露公告期 | 2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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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竞价方式 | 网络竞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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