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复印件,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正本或副本复印件。
2.1.2税务要求:参选人能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正规发票(需提供已开具的发票或能开具发票的证明材料)。
2.1.3业绩要求:参选人从2020年1月1日至参选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承担过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的定义:综合布线施工项目),须提供相关合同关键页(须包括合同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页)复印件;如果提供的是框架合同,须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结算的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的复印件。
2.1.4本项目要求参选人具备以下资质:
(1)参选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参选人需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公章)。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2.2.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2.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2.2.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2.2.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2.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2.2.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时间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2.2.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2.2.9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行比选申请,不允许分包、转包;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选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